双塔食品股权激励解除条件
1. 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告内容,双塔食品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条件要求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44%或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双塔食品2021年的营收为21.65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速为-24.12%,未达到该解除条件。
第二个解除条件目前未在参考内容中提及,需要进一步了解。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和授权
双塔食品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授权。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董事会还决定激励对象获授或行使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将由薪酬与考核***会行使。
3. 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双塔食品宣布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告,回购数量共计4,65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8%。回购的股份将通过注销的方式进行销毁,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
4. 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双塔食品拟用回购股份的资金进行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告,回购股份的逆回购价格不超过15.9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的股权激励计划。
5. 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需要符合条件。根据参考内容,激励对象需要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具体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可能在计划中有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6. 其他相关公告
在相关公告中,还提及了一些其他事项。例如,会畅通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这与双塔食品股权激励计划可能有一定的关联。
双塔食品在公告中还提到了关于质押股权的事项。公司有约2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贾跃亭先生的个人信托融资。
双塔食品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与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和营业收入有关。公司决策和授权相关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授权相应的部门行使相关权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需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还有一些其他的公告内容,其中可能涉及到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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